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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达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5000吨、废轮胎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8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陆丰市达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5000吨、废轮胎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488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陆丰市达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5000吨、废轮胎50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陆丰市达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陆丰市星都经济开发区凯南社区下陈村下陈路边东侧50米

环评机构:

深圳务发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陆丰市达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陆丰市星都经济开发区凯南社区下陈村下陈路边东侧50米建设陆丰市达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5000吨、废轮胎5000吨建设项目(其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5°29′26.002″,N23°22°56′43.001″),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需为废矿物油、废轮胎的收集、贮存、中转新建标准化厂房(主体工程:地上储罐区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辅助工程:办公室和卸油区及车辆回转区等),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区)。项目主要从事废矿物油、废轮胎的收集、储存、中转,不涉及后续处置环节。项目废轮胎、废矿物油最大收集能力均为5000吨/年,废轮胎最大贮存能力为110吨/年、废矿物油的最大贮存能力为71.82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设施(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要求,回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

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矿物油装卸、贮存废气、恶臭气体、废轮胎装卸粉尘。项目装卸、贮存过程中采用双管式原料输送,减少储罐大呼吸废气的排放,装卸、贮存过程中小呼吸产生的油气采用油气回收装置(吸附法)回收,未被油气回收装置(吸附法)回收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气体经储罐屏蔽后及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恶臭污染物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废轮胎装卸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通过做好固定设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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