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派出机构: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汕尾市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度抽查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附件:《汕尾市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度抽查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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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附件:《汕尾市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度抽查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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