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派出机构: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专项随机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3 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docx
附件2: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3 年度专项随机抽查计划.docx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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