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核与辐射安全

汕尾220千伏梅深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12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汕尾220千伏梅深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段人造沙滩对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17586, 传 真:0660-332038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220千伏梅深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站址位于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三家丘村西北侧;线路途经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公平镇、平东镇、可塘镇、城东镇。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项目概况

汕尾220千伏梅深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一)变电工程

1.新建220千伏梅深变电站,为户外变电站(主变户外、GIS设备户内),本期站内新建2台180MVA主变压器,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8回,10kV出线20回,无功补偿并联电容器2×5×8Mvar。

2.220千伏虎地站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1.220千伏线路

(1)解口220千伏桂竹至川平单回线路接入梅深站,同时将220千伏桂星线桂竹站侧改接入梅深站,形成梅深站至川平站1回、桂竹站2回220千伏线路: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7.1千米,新建同塔双回挂单回导线线路长约1×1.5千米,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0.1千米。架空导线截面采用2×400平方毫米。

(2)自梅深站新建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虎地站:新建同塔双回挂单回导线线路长约1×25.5千米;为避免线路交叉跨越,调整虎地站外线路进线,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3.6+0.2)千米。架空导线截面采用2×630平方毫米。

2.110千伏线路

(1)解口110千伏科技至尖山岭双回线路接入梅深站,形成梅深站至科技站、尖山岭站各2回110千伏线路: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11.3千米。架空导线截面采用1×400平方毫米。

(2)解口110千伏莲花至公平双回线路接入梅深站,形成梅深站至莲花站、公平站各2回110千伏线路: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9.7千米。架空导线截面采用1×400平方毫米。

项目总投资353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0万元。

环评机构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噪声保护措施、施工扬尘保护措施、施工废水保护措施和施工固废保护措施等,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新建变电站工程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卫生间(化粪池落实防渗措施)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浇灌或不定期清理;输电线路工程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在线路施工工地的外围设置围挡设施和修建临时排水沟,避免雨水冲刷,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砂处理,回用绿化降尘,不外排。基础开挖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通过隔油沉砂池澄清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内的喷洒降尘。隔油沉砂池产生的废油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其他建筑垃圾与弃土弃渣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弃土场消纳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项目营运期无工业污水;线路运行期无污废水产生。变电站生活污水通过管道和检查井自流排放至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掏挖清理,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项目营运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工程线路附近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水平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输电线路无固体废物产生,变电站区内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5)电磁影响。项目营运期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05kHz时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4000V/m、100μT的要求。

(6)环境风险。项目营运期应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每台主变压器下方均应设置集油沟,建设一座主变事故油池,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
主办: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0660-3344605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