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对《中广核汕尾甲子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9日)。
项目名称:中广核汕尾甲子二海上风电场项目
建设单位:中广核汕尾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尾市陆丰湖东镇南侧海域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中广核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位于粤东汕尾市沿海地区,水深在33m~39m之间,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25.00km。根据《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修编)》,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为900MW。由东向西依次布置为中广核汕尾甲子二400MW海上风电场场址、中广核汕尾甲子一500MW海上风电场场址。
本项目,即中广核汕尾甲子二海上风电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400MW。工程建设内容包括73台5.5 MW风电机组、220kV 海上升压站一座、陆上集控中心一座、场址内16回35kV集电海缆及升压站至登陆点2回220kV连陆海缆。场址外围风机包络海域面积约为59.7km2。项目运行期风机利用风能转化为机械能,然后转化为电能,升压后送出接入电缆,为非污染型生态项目。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水环境影响、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以及对鸟类生境条件的影响。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汕尾市生态环境局401
联系电话:0660-3238218
传真:0660-3238218
《中广核汕尾甲子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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