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汕尾110 千伏星云至沙埔电缆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段人造沙滩对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17586,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110千伏星云至沙埔电缆化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陆丰市东海街道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一、工程建设规模 汕尾110千伏星云至沙埔电缆化改造工程线路由220千伏星云站采用电缆出线,沿国道G324、东海大道至110千伏沙埔变电站,共新建110千伏单回电缆线路长10.51千米,全线新建双回电缆通道(备用一回)。220千伏星云站改造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110千伏沙浦站改造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 二、工程经济技术指标 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9043万元。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一)扬尘 施工期汽车尾气和地面扬尘污染可能对区域环境空气产生影响。施工扬尘主要来自电缆沟开挖。施工过程中,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对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可将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废水 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在附近城镇,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居住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等。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所产生的作业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禁止夜间施工,进入车辆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影响,噪声影响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除。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 |
二、运营期 (一)噪声 电缆线路运行期间不产生噪声。 (二)电磁环境 本项目线路建成投产后,其周围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100μT的要求。 (三)其他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后无废水产生,无废气产生,对周围水和大气环境不会产生影响。运行后对生态环境影响甚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