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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佳精密模具注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恒佳精密模具注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488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恒佳精密模具注塑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恒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西山区,其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5.3174°,N22.8519°

环评机构:

深圳市深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厂房3栋(3#厂房3F、4#厂房3F、6#厂房1F),其中3#厂房为本项目生产、仓储用厂房,4#厂房和6#厂房为空置厂房(供其他项目使用),办公楼1栋5F,研发楼1栋5F、宿舍楼1栋7F,门卫室1F,占地面积约33333m2,建筑面积约68822.06m2。本项目厂房的主体建筑工程已经完工,正在进行厂房的装修工程。3#厂房内部分为机密模具和塑胶产品生产区、仓储区、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区等。本项目总投资46086万元,主要从事改精密模具的加工生产,年产模具2500t、塑胶注塑产品(试模产品)6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喷淋废水、生活污水。设备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化处理。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模具生产机加工、手工抛光产生的粉尘和注塑挤出、冷却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注塑挤出、冷却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本项目机加工、手工抛光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本项目注塑挤出、冷却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丙烯腈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酚类、氯苯类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区内VOCs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的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排放。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钢材边角料、塑胶边角料、不合格品、金属碎屑和沉降的金属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资源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切削液、喷淋废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土壤、地下水。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要求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3#厂房生产车间(1F)和危废间。

(6)环境风险。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废气收集装置故障出现废气逸散防范措施、火灾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废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等。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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