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广东恒聚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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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恒聚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恒聚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陆丰市星都开发区凯南社区荷地兰埔北侧1号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绪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恒聚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选址位于陆丰市星都开发区凯南社区荷地兰埔北侧1号,租用陆丰市万众实业有限公司的场地进行生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0231.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年产水泥砖15万吨,混凝土管15万吨,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星都经济开发区现状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依托现有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水泥制品生产,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工艺用水、产品用水限值。 (二)废气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废气、燃烧废气和臭气。本项目生产厂房三面围蔽仅保留物料进出通道、厂区喷雾洒水抑尘,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管道输送,石粉、骨料和水泥采用贮仓储存并分别将贮仓排气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计量粉尘、投料粉尘和搅拌粉尘分别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低氮燃烧后的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污泥堆场进行全封闭处理并采用负压整室抽风收集臭气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和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用隔声降噪、局部吸声技术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收集的尘灰自行回收利用至生产中,沉淀池污泥经烘干处理后自行回收利用至生产中,废料(凝固的混凝土料及不合格产品)依托现有破碎设备破碎处理后回用至生产中;本项目一般固废储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执行。 |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