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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屿仔岛“百千万工程”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1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屿仔岛“百千万工程”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2622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38218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屿仔岛“百千万工程”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

汕尾市投控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屿仔岛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尾市屿仔岛“百千万工程”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选址于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屿仔岛。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及结构加固工程约21802.33m2、建筑立面提升工程约6458.64m2、供电设施工程约6749.30m2以及临时施工栈桥等。其中,临时施工栈桥建设内容包括临时车行栈桥、临时人行栈桥,长度均为71m(陆域长13m、海域长58m)。项目总投资14278.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施工期计划63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施工期施工运输车辆、机械废气和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系统排放;施工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洒水抑尘。

(3)噪声。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过程中材料堆场、组装场地边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分类收集,废弃钢材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交由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弃泥浆、钻渣经收集后,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弃渣场进行处置。施工机械等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及其擦拭物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

(5)环境风险。项目施工期应选择优质、坚固的护栏,切实做好贝雷梁限位器的焊接、护栏与桥面之间的焊接,桥面钢板应平整铺设;应制定施工事故风险应急预案,严格管理施工车辆,车辆驶出施工工地前需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施工车辆采用密闭运输,防止施工车辆物料洒落、车辆落水污染地表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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