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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环保强化环境法治去年环境空气质量全省第一

发布日期:2016-06-04 来源: 汕尾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我市环保部门深化治污减排,强化环境法治,有效保护全市生态环境,为建设幸福汕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去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一。

信访渠道确保畅通

市环保局通过“12345”行政服务热线和“12369”环保热线电话、接待群众来访、来信和网上受理投诉等形式,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妥善调处了群众来信259件、来电144个、群众来访37批79人次、网络投诉124件,所反映问题均按时办结。

针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该局健全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制度。“12369”投诉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保证做到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对重大、群体、突发等事件即时派员现场调处。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受理公众通过环保热线公众号对汕尾辖区内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合法环境权益的投诉、举报和揭发。公众通过“随手拍”的方式参与对环境违法问题的举报,环保执法人员根据提交的环境污染图片或视频及其地理位置,迅速到达现场查处。该局还制定了《汕尾市12369环保微信举报工作管理暂时规定》和《汕尾市环境保护局12369微信举报平台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举报渠道,方便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在信访问题排查中,该局对全市范围内的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由专人负责对突出、敏感案件进行回访,在确保不出现信访隐患的情况下及时结案。

联动执法严惩污染

该局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现场巡查力度,严惩环境污染违法行为。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全市各级环保部门检查企业3484家(次),立案110宗,其中市本级49宗,下达责令改正108宗,其中市本级46宗,处罚金额301万元,其中市本级4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累计30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宗。

该局更新购置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升级改造实验室,开展扩项认证工作。目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扩项后监测目达6类151项,增加2类65项,为科学评估环境状况,加强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防治助推生态建设

该局组织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火电企业烟气处理设施建设和加油站油气回收工程建设,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积极提升水、大气、土壤、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水平。全市目前已建成镇污水处理设施6座,总处理规模25.5万吨/日;在建的7座,总处理规模15.5万吨/日。

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该局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协调镇村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陆河生态示范县建设。该局做好环保规划编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汕尾市公平水库(含干渠)水资源保护规划》和《螺河水资源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到2020年我市水污染防治的指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完成《汕尾市地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汕尾市2013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等编制工作。

阳光收费准时入库

该局还规范排污收费申报、核定、征收、减免、缓缴、使用等环节,从制度上杜绝收费人员可能出现的腐败和违纪违法现象。如在排污费的征收中,监察人员根据排污单位的申报和现场监察,核算排污量及应征排污费数额,并向征收对象送达排污费核定通知书,告知收费项目、标准、金额以及对收费存在异议时申请复核的办法,最后向征收对象送达排污费征收通知书,征收对象自行到指定银行缴费。

为增加透明度,该局通过网站、公开栏等公开排污费征收程序、收费标准和缴费金额,做到“阳光收费”。该局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实行“环保开单、银行收费、财政统管”的缴款方式,确保排污费准时入库。(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陈丽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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