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1月1日至1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批复文件 |
1 | 智能终端显示屏超精细制造与检测数字化车间新模式应用建设项目 |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 汕尾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草园区 | 2018年11月05日 | 汕环函〔2018〕2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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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EVA封装膜项目 | 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汕尾市红草镇,汕尾红草产业转移园内 | 2018年11月05日 | 汕环函〔2018〕2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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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玻璃精密加工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 汕尾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草园区 | 2018年11月05日 | 汕环函〔2018〕2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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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汕尾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氧化锆造粒粉项目 | 汕尾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汕尾市红草镇比亚迪工业园7#厂房内 | 2018年11月05日 | 汕环函〔2018〕2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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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高端车载及智能终端显示屏工厂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 汕尾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草园区 | 2018年11月13日 | 汕环函〔2018〕3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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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汕尾市华信新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t塑料色母粒项目 | 汕尾市华信新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汕尾市海汕公路埔边段东南侧 | 2018年11月14日 | 汕环函〔2018〕3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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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汕尾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消费类电子产品周边配件项目 | 汕尾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汕尾市红草镇比亚迪工业园14号厂房、2号厂房西北角 | 2018年11月14日 | 汕环函〔2018〕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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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660-3348879,传真:0660-3320382。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凤苑路滨海小区汕尾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