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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金海明珠建设项目拟作出验收意见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30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项目名称

金海明珠(原项目名称:天明·金海华府)

建设单位

汕尾市金海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

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金海明珠(原项目名称:天明·金海华府)建设项目位于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总占地面积20424㎡,总建筑面积199993.6㎡,其中,地下室负一层、二层为停车场和备用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36000㎡,地下停车场车位902个,地面停车位546个,地上一至三层为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47561㎡,四层架空休闲及绿化面积5711㎡,裙楼分A、B、C、D、E五栋(其中,A、B、D、E栋为28+1层住宅、29+1层住宅,C栋28+1层住宅、29+1层住宅),共可居住住户815户。本次项目配套两台备用发电机房,建筑面积约160㎡。项目总投资约4.5亿元,环保投资约6000万元。   

   2.该项目委托编制了《天明·金海华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8月8日通过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该项目于2012年10月份开始动工建设,于2017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

   3.该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取得市城区发改局《关于同意变更“金海华府”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名称的批复》,于2014年12月23日取得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金海华府”商住房变更名称的复函》,同意将原审批项目名称由“金海华府”变更为“金海明珠”。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该项目配套建设了3个三级化粪池,规格均为100立方米,建设有3个隔油沉渣池,每个规格是10立方米。厨房废水首先经隔油沉渣池处理后,和项目生活废水一并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2.项目配套建设了住宅公共排油烟通道,厨房油烟经住户自行配置的油烟净化机处理后高于楼顶1-2米高空排放;项目二层、三层配套建设了餐饮项目专用排烟通道。

   3.项目备用发电机房墙体已经落实消音减震措施,备用发电机房产生废气经水膜除尘过滤后通过消防梯排气通道楼顶高空排放。

   4.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每日交由环卫部门清走。 

受理时间

2017年8月30日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验收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

516600

邮寄地址

汕尾市城区凤苑路十五栋

传真电话

0660-3337123 0660-332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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