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如下:
一、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综述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构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一是积极谋划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固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申报登记制度落实。四是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固体废物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 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理、处置信息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023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2264148.71吨,委外综合利用处置量2242271.51吨,自行综合利用处置量2897.40吨,年底贮存量53639.64吨。
(二)危险废物
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57027.59吨,自行利用处置量26680.3吨,年底贮存量963.22吨,委外利用处置量30825.67吨。
全市危险废物共18类67种,主要为垃圾焚烧飞灰、废酸废碱、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精(蒸)馏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化工类污泥、含铬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
(三)医疗废物
2023年,全市共收集医疗废物2294.98吨,无害化处置率100%。
(四)生活垃圾
2023年,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886283.22吨,主要通过焚烧方式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汕尾市
2.信息发布机构: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3.信息发布日期:2023年6月6日
4.信息发布周期: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5.信息来源: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广东省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平台(医废通)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