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汕尾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汕尾站2024年生态环境常规监测项目(包组2陆丰迎仙桥空气自动监测站安全检查及修复项目)
二、填报要求:
(一)填报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采购需求书满足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2);
3、提供《报价表》(详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2);
5、提供《采购需求书响应声明函》(详见附件2);
6、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2)(如有);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4点30分
(三)所填报资料须在报价截止前递交至指定地点(超出规定时间递交填报无效)。
(四)递交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2622号612室。
联系方式:王工 0660-3318158
三、采购需求
详见:
附件1:需求书-汕尾站2024年生态环境常规监测项目(包组2陆丰迎仙桥空气自动监测站安全检查及修复项目).pdf
广东省汕尾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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