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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查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4-12-23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各有关单位:

  我局将开展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为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内容,调查市场预算情况,现邀请各有关单位参加项目市场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型

      物业管理服务(Cl204)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元/年)。

  此费用包括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以上费用均含税。

  (四)提供服务供应商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开展采购,供应商需为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登记注册的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期限

  签订协议后的12个月。

  (六)服务内容及范围

  此项目主要包括办公大楼公共区域内的保洁服务、办公大楼门岗安全保卫及秩序维护服务、机动车代驾服务三部分(为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坚持节约原则,物业服务事项可由采购人根据单位实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相关费用相应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办公大楼公共区域内的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

  包括电梯轿厢和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区域(汕尾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1-2层、7-10层和地下车库)的公共走道、走道内面玻璃、瓷砖壁、楼梯、扶手、公共洗手间、天花板、楼下大厅、大厅门口玻璃、地面广场以及门口三包等区域;7位领导办公室室内的日常清洁保洁;节假日期间值班室日常清洁保洁;办公区域内大、小会议室会前会后的清洁保洁(不包含各科室室内的清洁保洁),同时负责会议期间茶水、台牌等有关会务工作。

  (2)服务要求

  安排4名素质高并具有实践经验,且身体健康的员工到我局汕尾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大楼进行日常清洁服务工作,具体工作时间按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清洁人员日常工作所用的工具、清洁材料由供应商一方自行负责,包括在项目预算中;日常保洁服务所用卫生纸、洗手液、垃圾桶(篮)、垃圾袋、铝合金梯、垃圾车、水管、外墙清洗、地板打蜡等或增加清洁范围及因装修整改后的清洁费用由我局负责。

  2.办公大楼门岗安全保卫及秩序维护服务

  (1)服务范围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门岗安全保卫及秩序维护工作。

  (2)服务要求

  选派1名安全管理服务人员到我局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大楼大门岗亭担负保安值班任务,承担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工作。保安岗位设1个固定岗,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与我局政府雇员进行轮流值班、巡逻,具体由保安队、班长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选派的保安员必须身体健康、身高在(男1.65米、女1.58米)以上,遵守法纪,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保安员在值勤时必须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文明服务,遵章守纪,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互助,保守机密,同时,必须做好来访登记工作。保安员要坚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责任区内的工作秩序,协助我局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取得支持和指导。保安员的工资、福利、服装、保险、税项等由供应商一方自行承担。

  3.机动车代驾服务

  (1)服务范围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车辆代驾服务。

  (2)服务要求

  拟派1名持有C证驾驶证及以上资格机动车驾驶员到汕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执法车辆驾驶;满足甲方派车要求,保证安全行车,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具体工作按甲方相关标准执行;提供驾驶服务时,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路、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交通行政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循甲方的制度标准和工作要求,保障工作任务。驾驶员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通管理要求行驶车辆造成扣分、罚款的由服务提供方负责全部责任。

  4.办公大楼紧急会务服务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实际工作需要,配合做好迎接中央、省环保督察工作以及创文、禁毒、爱国卫生、禁烟控烟等工作临时新增会务、清洁等服务需求(此费用不纳入项目预算,另按时结算)。

  二、参与市场调查主体要求 

  (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三)需具备国家及省对物业服务的有关要求,有能满足我局项目内容的能力,并符合相关规定。

  三、参与调查要求

  此次市场调查只作为我局了解项目实施内容和预算金额的参考,不代表正式采购流程。请有意向参与调查的单位于2024年12月25日(公示3个工作日)下午携带单位资质材料、服务方案、有关人员身份证和委托文件,到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现场提交材料和进行实地调查。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660-3333135

  四、注意事项

  (一)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二)此次市场调查只作为我局了解项目实施内容和预算金额的参考,不代表正式采购流程。具体采购工作将按要求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开展。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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