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省政府令第183号)有关规定,为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受汕尾市人民政府委托,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将对《汕尾市油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举行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7年 9月29日;
二、听证会地点:(待定);
三、听证会内容:
汕尾至汕头铁路位于我省东南部沿海地区,途径汕尾、揭阳、汕头三市,线路全长163KM, 按350KM/h时速标准设计,拟以全隧道形式经过油田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线路难以避绕,需对油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现就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1、以个人身份或其他组织推选的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城区政府、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高速办)、市国土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法制局、市城区东涌镇政府以及油田水库供水村庄所在地村民代表参加。
五、报名方式:
凡与该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有直接关联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请于2017年9月4日前向听证组织机关联系并提出书面申请。联系人:潘微,联系电话/传真:3344430,电子邮箱:953304225@qq.com 。
六、听证须知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4、申请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向市环保局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市环保局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特此公告。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