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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汕尾市油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28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省政府令第183号)有关规定,为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受汕尾市人民政府委托,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将对《汕尾市油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举行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7年 9月29日;

二、听证会地点:(待定);

三、听证会内容:

汕尾至汕头铁路位于我省东南部沿海地区,途径汕尾、揭阳、汕头三市,线路全长163KM, 按350KM/h时速标准设计,拟以全隧道形式经过油田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线路难以避绕,需对油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现就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1、以个人身份或其他组织推选的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城区政府、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高速办)、市国土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法制局、市城区东涌镇政府以及油田水库供水村庄所在地村民代表参加。 

五、报名方式:

凡与该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有直接关联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请于2017年9月4日前向听证组织机关联系并提出书面申请。联系人:潘微,联系电话/传真:3344430,电子邮箱:953304225@qq.com 。

六、听证须知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4、申请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向市环保局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市环保局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特此公告。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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