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环境教育基地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推荐和专家评审,现将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拟命名为“汕尾市环境教育基地”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拟命名单位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日期: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2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汕尾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电话:0660-3208068 传真:0660-3320382
电子邮箱:597028718@qq.com
通讯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
邮编:516600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16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