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公告公示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净水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6-01-18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净水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净水站项目

建设单位: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区工业大道中段北侧信利工业城内

环评机构: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660.12m2,建筑面积2742.66m2,主要建设一栋4层厂房,包括泵房、水池、纯水房、配电房、消防水池等。项目年生产纯水72万吨。项目劳动定员10人,依托信利工业城已有设施食宿,每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6小时,实行两班制。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2.项目执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3.项目运营产生废活性炭、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项目装絮凝剂、阻垢剂、杀菌剂等废容器等空容器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5.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016年1月18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主办: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0660-3344605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