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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0-11-16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各有关单位:

  我局将开展2020年乘用车采购项目,现邀请各有关单位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乘用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预算限价):236900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玖佰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四)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配置要求

数量(台)

1

乘用车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1

  2、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

长度(mm)

≥5238

宽度(mm)

≥1850

高度(mm)

≥1750

轴距(mm)

≥3000

轮距(前/后)(mm)

1602/1605

整备质量(kg)

≥1800

轮胎规格

225/60R17

油箱容积(L)

≥66

发动机

2.0T

排量(ml)

≥1950

最大额定功率(kW/rpm)

≥169

最大扭矩(Nm)

350

变速箱

6挡手自一体/9挡手自一体

最高车速(km/h)

≥190

燃料种类

汽油

★排放

符合国六号排放标准

核定载客(人数)

7座

底盘悬架(前/后)

麦弗逊悬挂/扭力梁非独立悬架

转向系统

电子助力

制动系统(前/后)

通风盘式/盘式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己注册品牌制造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车辆。

  (2)随车所有配套设备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并未使用过的。

  (3)设备在正确安装后,能确保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并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车辆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易辨认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或其它有效检验报告并确保其真实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投车辆参数必须与所附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或其它有效检验报告的有关参数一致。

  3、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要求免费喷绘相关字样,字样必须清晰、整齐,符合采购人要求。

  4、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质保期: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国家“三包”政策规定的3年或6万公里整车质保标准。

  (2)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必須根据汽车生产厂家规定,对相应质保期内的零配件,出现非人为故障的,负责免费维护及更换零配件。

  (3)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所供设备必须按原厂保修。

  5、安装、调试与验收

  (1)成交供应商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产品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产品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6、交货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如有特殊情况的需与采购方协商并取得同意。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报价要求:

  (1)包含货物的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质保期服务费、商检费、税费等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2)不包含上牌费用和保险费用。

  8、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经用户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一次付清合同款。

  有关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服务及工程进行整体投标;

  2、采购项目内容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密封报价要求

  2020年11月20日下午下班前,请将密封报价单提交至汕尾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瞿祺  联系电话:0660-3344605。

  四、注意事项

  (一)无论中标与否,密封报价资料都不予退还。

  (二)如贵单位中标,我局将书面通知。

  附件:用户需求书(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乘用车采购项目).pdf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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