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机房搬迁及技术服务项目所需的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情况说明
本采购邀请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项目名称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机房搬迁及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服务
四、目情况一览表
见下表: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询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请打印出来附在投标文件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25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21年11月26日下午5时30分止到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提供以下资料拿取询价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委托,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
2021年11月27日下午3时正。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10楼办公室。
九、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44605。
备注: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网站(//www.envoykitchen.com/swhbj/)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