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敏兴毛织(海丰)有限公司、海丰县协祥盛染织有限公司、海丰县润兴洗涤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所监测的总磷涉嫌超标三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
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五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均为绿码)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局将严格控制听证会参加人数。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0-6866057
特此公告。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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