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为着力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存在的审批不规范、违规增设审批环节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正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 和“隐性审批”问题整治工作。为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生态环境局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 问题建议。企业和群众如果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手续过程中遇到同一事项需要到不同窗口(系统)重复填报、重复提交材料,强制要求在提交正式申请前到部门进行预审查,实际办理时间远超承诺审批时限,要求办理清单外审批事项、提交清单外申请材料,扩大审查内容或审批适用范围,违规将审批工作交由下属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承担,强制接受指定机构设计、检测、测绘、施工服务等方面问题,可以通过邮箱、电话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议和投诉”小程序反映问题建议。对收到的问题和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将推动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整改,切实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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