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粤环宣)笔者从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获悉,11月30日晚11时,我省收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二批环境信访举报件73宗。
73宗举报件涉及18个地市,其中,广州20件,深圳12件,梅州、东莞、清远各5件,佛山4件,河源、惠州、潮州各3件,汕头、韶关、揭阳、云浮各2件,汕尾、中山、江门、阳江、肇庆各1件。按举报内容分类,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类70宗(其中,水污染22宗、大气污染44宗、固体废物10宗、噪声污染13宗、畜禽养殖4宗)、建设项目类5宗、行业作风类4宗、其它1宗。上述案件已全部交办各地落实整改。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各地必须及时公布整治结果。
中央第四督察组督察广东期间,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被督察地区及时解决环境问题。督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3345565,专门邮政信箱:广州邮政850号专用邮箱,邮政编号:51018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日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广东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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