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四批信访举报案件2宗,标“*”重点关注件1宗。
其中,从案件主办单位看,海丰县政府1宗,陆丰市政府1宗。从污染类型看,生态1宗,海洋1宗。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海丰县政府和陆丰市政府,同时抄送市直主管部门,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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