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八批信访举报案件4宗,其中标“*”重点关注件1宗。
其中,从案件主办单位看,城区政府1宗,海丰县政府2宗,市交通运输局1宗。从污染类型看(部分案件可能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大气2宗,噪声1宗,生态和水1宗。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城区政府、海丰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同时抄送市直主管部门,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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