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排除危险特性的物质,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进行管理。现行法律法规暂未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置特许经营资质。利用发电厂的飞灰和煤渣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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