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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豁免环评手续名录2020年版”中不新增用地的理解

发布日期:2024-06-11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问:关于《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号),改造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且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请问这里的“用地”是指占地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答:“新增用地”主要指建设项目用地红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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