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4年本)》的通知规定,2024年12月10日起,2024年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建设项目名录正式施行,现想请问建设项目在12月10日前已由属地环保局受理、评估(未完成审批),但最终完成审批时间预计在12月20日左右的建设项目是由原属地环保局完成审批,还是需要上报省厅重新办理受理、评估等手续?
答:《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4年本)》规定应由我厅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如在12月10日前已由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环评文件,则由受理的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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