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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测风浮标是否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2024-08-05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明确规定海上测风浮标是否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

2.海上测风浮标的投放位置应符合所在海域的海洋功能区划等相关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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