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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环评单位在广东省开展业务是否需要在省厅进行备案

发布日期:2024-12-19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问:省外环评单位承接广东省内环评,那是否需要在省厅进行备案登记或在对应市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备案登记?

答:外省环评单位承接广东省内环评编制业务无需进行备案登记,环评编制工作应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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