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此前二手车行业一直要求放宽国五车在珠三角区域内的互迁,因为国五车已经成为二手车交易的主力车型。
今年5月出台的《广东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中要求,珠三角区域内互迁在用车排放限值在一定过渡期可执行国五标准。本次国六《通告》的正式出台,为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在珠三角区域内的互迁设置了4年的过渡期,意思是在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但其他城市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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