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放管服”有关改革精神,不能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设置上岗证的行政许可,省生态环境厅也从未要求机构必须取得上岗证,只要求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加环保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监测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培训事宜可关注环保部门或行业协会网站。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