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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1-12-05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详细问题:1、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十、做好企业整治提升资金保障”,如果水泥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整治”是否可以申请扶持资金,是否有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广东省涉工业炉窑企业大气分级管控工作指引》,“三、各级别认定条件中的超低排放标准要求或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限值的50%”,具体要求值是多少?

答:1.水泥行业进行超低排放整治可以申请扶持资金,具体要求根据国家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确定(尚未印发),征求意见稿中暂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00毫克/立方米。

2.具体要求值根据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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