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促进刑事司法公正的工作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介绍,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0余万人、起诉160余万人。
随着我国犯罪结构变化,轻罪比例大幅上升,在数量上成为刑事案件主体,如何在轻罪案件办理中体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上,检察机关有何打算?
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本的职能。
在2023年批准逮捕、起诉的刑事犯罪结构中,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起诉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5万人。
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嫌疑人4700余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5万余人。
协同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近3万人。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2万余人。
依法加大走私犯罪打击力度,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等8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海上走私专项行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近年来,我国犯罪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占比 从1999年不到55%,到最近几年稳定保持在85%以上。
轻罪案件大幅上升,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这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执法司法机关及社会各方面需要共同面对、回应的时代课题,也是刑事检察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的“基本盘”。
苗生明介绍,在轻罪案件办理中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推动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接下来要着重抓四方面工作。
一是在实体上,依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借鉴醉驾治理经验,加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轻微犯罪治理研究,探索违法与犯罪梯次衔接的治理模式,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因素。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对于轻罪治理来说,进行制度建构的一大措施是扩大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适用范围,将不需要定罪量刑的案件进行不起诉处理,避免轻罪案件进入司法审判程序,实现最好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
二是在程序上,完善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行刑衔接机制等,实现轻罪案件又好又快办理。
三是在政策理念上,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依法少捕慎诉慎押作为办理轻微犯罪案件的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其适用范围、标准和程序。
四是在犯罪治理和社会治理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在检察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陈国庆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在依法履行指控犯罪职责,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的同时,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不断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坚决守好公平正义底线。
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效用,持续推动侦查监督履职提质增效。
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立案、监督撤案、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合计14.5万件,同比上升59%,其中监督立案数同比增长1.6倍,监督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达98%,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的数量同比增加22%,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达99%。
检察机关切实有效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作用,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0余万人、不起诉5万余人;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批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近2万人、追加起诉近10万人。
检察机关落实“精准抗诉”“接续抗诉”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刑事抗诉近8000件,抗诉改变率近80%。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检察机关共提出纠正意见2万件次,法院采纳率达99%以上。
巡回检察工作进入按规划、常态化、高质效发展的新阶段。2023年,全国共开展各类巡回检察3900余次,发现问题和线索6万余个,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40余人。
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减假暂”监督案件同比上升超过25%,对提请或者裁定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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