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新能源、生物养殖等高新技术热门行业的兴起,不法认字利用广大投资者对高新技术行业的热忱,打着高科技、新经营理念、先进营销模式等旗号,有的甚至借国家新兴或扶持的产业之说,以高科技、新模式规避法律、模糊犯罪界限,以更具隐蔽和欺骗性的手段,如设置不固定回报率、提成返现、投资股份等手段,混淆视听、迷惑投资者。
成都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认清这些所谓的高新技术项目的本来面目,通过多种途径详细了解项目的真实背景,了解企业现状、理性分析项目的盈利前景,切勿盲目追捧高新技术行业,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陷阱:玫瑰种植诓骗3千人 风力发电吹走2亿金
市民高小姐在经朋友介绍,接触到一家名为丽金花的高新技术公司,该公司号称以种植玫瑰、投资建设“丽金花万亩玫瑰生态园”“丽金花公园”为名向外招揽投资资金。并给出了四种投资方式方式:第一种是1年期合同,逐月返还,1年后还本和41%的利息;第二种是3年期合同,第一年返还本金和41%的利息,第二年有20%的分红,第三年有10%的分红;第三种是10年期合同,回报利润每年60%;第四种是20年合同,首年最高利润可达80%,平均每年利润30%。“存得越久,返得越多。要不了几年,本金就可以翻番。这简直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项目。”再加上公司自称高新技术企业,给高小姐提供了诸多类似于荣誉证书、牌匾等,更让她觉得靠谱。靠着这样的手段,丽金花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先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523万余元,涉及群众2900余人。
而另一家远在青岛名为汉唐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所谓高新技术企业,早在2007年开始则虚构资金用途,以投资风力发电项目及公司缺少资金等为由,夸大该项目的盈利前景,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带领投资人到风力发电现场考察、打广告的方式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向200余名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5.7亿余元。其中,多数款项用于偿还前期集资人的本金及利息,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约5700余万元,另外一小部分集资款用于投资中草药、房地产等项目,致使被害人2.3亿余元资金不能偿还。 2014年8月,公司负责人刘某被省高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实际上,大量类似丽金花、汉唐风电这类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往往打着政府支持的旗号,以高新技术为噱头,巧立名目,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大肆进行广告宣传,极具诱惑力;同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迎合人们快速发财致富心理,麻痹人们的思想,具有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
注意:高新技术项目如有以下特征, 你可能正面临非法集资陷阱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在政策、技术、资金都方面给予相当支持。在普通投资者心目中,高新技术项目风险更小、盈利更大,似乎更容易“稳赚不赔”。殊不知,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一心态,将一些违法违规的项目挂靠知名企业,夸大项目,骗取各种名誉证书、牌匾、红头文件等“护身符”,企业凭借这些“护身符”不但可以欺骗监管部门,也可以骗取更多投资者的信任,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部分企业在非法集资过程中,利用媒体推波助澜,借“名人”的“支持”,推动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很多投资者因此吃下了定心丸,上当受骗也变得心甘情愿起来。
据相关部门透露,近年来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的非法集资风险主要有以下特征:
虚构项目吸引资金——
虚构并不存在的高科技技术或高科技项目,以此为诱饵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很多不法分子打着高科技、新产品、新技术项目为借口或幌子或以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为诱饵,虚构未来前景,夸大预期收益,公开宣传吸收社会公众进行投资。前述行为涉及非法集资。
违法分子利用虚构开发项目和空壳投资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往往是利用大家对高科技企业或高科技产品的认知存在空白,对于高科技企业的投资回报期望值高。
夸大效果吸引资金——
以生产、销售、开发高科技产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不法分子以所谓的某种高科技产品为道具,盲目夸大产品效果或神奇功效,甚至创设一些流行词汇或无厘头概念吸引眼球,蒙蔽大众,吸引投资进行非法集资。前述行为涉及非法集资。
违法销售股份——
打着“高科技企业上市前募资入股”的幌子,与投资人签订虚假的《委托代理投资合同》,以投资购买公司股份或原始股的方式,承诺企业上市后获得巨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建议:多方考证仔细判断 克服贪心是关键
再聪明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不法分子将所谓的高新技术项目包装宣传地再万无一失,只要投资者擦亮眼睛,不要被高利所诱惑,仔细分析判断,也会发现破绽。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建议投资者,对待这样的投资项目,首先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高新技术项目往往投资周期长、回报慢,多数情况下如果允诺的投资回报明显偏高,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其次,如果该项目宣传是上市企业,投资者是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否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对于普通类别的企业,投资者可以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第三,非法集资往往具有隐蔽性,其主要方法是通过亲戚朋友互相介绍,再发展下线。有的通过编制所谓“好项目”在地下操作,不敢在市面上公开广大市民投资理财一定要坚持阳光操作,千万不可参与“黑市交易”。
同时,要坚持了解投资资金去向。正规的投资项目都清楚的说明吸收资金的用途,而非法集资往往是挂羊头卖狗肉,以冠冕堂皇的理由筹得资金后却又拿了投资者的钱却又干着其他勾当。此外,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而且很多骗术都会有惊人的相似,多上网查阅相关资料会得到更多警示。最后,建议投资者多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审慎决定。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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