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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汕尾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 2023-05-25 17:2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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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广东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提出的工作目标,按照汕尾市委八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汕尾实际,汕尾市金融局牵头起草了《2023年汕尾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经汕尾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现将《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若干措施》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以深入实施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为抓手,推动汕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经汕尾市人民政府同意,汕尾市金融局提出相关贯彻落实工作措施。

  二、起草过程

  贯彻汕尾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着力深化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现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2023年2月,汕尾市金融局起草形成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于3月3日发函征求汕尾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驻汕)有关单位、相关金融机构等31家单位意见,其中汕尾市财政局等28家单位无修改意见,3家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对市国资委等3家单位提出的建议予以采纳,并根据采纳意见对《若干措施》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3月14日至3月21日,汕尾市金融局就《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在汕尾市金融工作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根据汕尾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汕尾市金融局有针对性地对《若干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呈报汕尾市人民政府审核,经审核同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五部分内容共十五条措施:

  (一)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汕尾地区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深化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专项融资,引导农业发展银行优化贷款准入门槛,降低授信约束条件,支持保单融资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二)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加大汕尾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争取和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入到汕尾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保障全市构建一产优、二产强、三产活和海洋经济、数字经济“3+2”现代产业体系的资金供给体系。

  (三)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创新发展。支持地方法人机构进一步发展壮大、做优做强。加强汕尾辖内银行机构与融资担保业务的深度合作,创新设立有地方特色的银担合作标准化融资产品,为产业发展提供信贷融资支持。

  (四)全力谋划推动企业上市。加快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强化与交易机构的合作,协助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或其下属的产业发展基金并购1家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并将企业总部迁往汕尾;引导汕尾市优质企业通过发行可转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五)利用投资基金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对外加强基金合作,推动汕尾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改革项目落地,积极探索设立人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强化金融机构与市属国资国企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多角度创新项目建设资金融资模式,积极拉动社会资本参与市重点项目建设,实现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

  (六)运用货币政策和地方金融工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汕尾辖内银行机构申请使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积极推动汕尾市设立的“信保基金”与银行信贷产品深度融合,充实转贷资金规模,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提高“融资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转贷、续贷的效能。

  (七)落实“金融+制造”工程。打造产融对接平台,创新服务模式,为“5+N”产业集群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加大对重点产业的金融支持。依托平台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财政对小微市场主体贷款、担保的贴息补助,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努力拓展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融资提供金融支撑。

  (八)支持科技金融业务创新。持续扩大企业质押融资范围,引导汕尾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科技贷款产品和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推动保险机构发展知识产权保险服务,推动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专板挂牌,促进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九)加快金融融入“双区”发展。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的产业园区,主动承接深圳的产业转移,有效推动业务发展,努力推动汕尾市(深圳)创新岛科创型中小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十)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汕尾各县区出台各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方案,加快完善农村土地确权、流转和交易体制机制;持续推动银行跑户建档;加快农业担保、农业保险的发展。

  (十一)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倾斜服务县域经济。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强化与汕尾市融资对接,加大项目金融支持,加大对农产品和具有特色的农业产业的信贷支持,推动“专精特新”现代农业品牌做大做强,稳妥推进“保险+期货”业务试点,支持涉农经营主体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

  (十二)努力提升地方金融组织活力。发展壮大“7+4”金融业态;鼓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规范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补助;发挥典当行应急融资服务的特点;谋划培育发展融资担保、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机构,丰富金融业态;培育地方金融明星产品。

  (十三)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协调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在支持绿色复苏、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支持,探索设立绿色发展引导基金,支持金融机构参与探索森林碳汇、海洋碳汇补偿激励机制。推动银行机构将环境评估纳入信贷流程,拓展绿色金融业绩评价应用场景。

  (十四)支持绿色项目建设绿色产业发展。打造绿色项目库推送至各家金融机构,引导各家金融机构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海上风电产业等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各家银行支持汕尾市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发展壮大。

  (十五)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支持金融机构运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产业园循环化、绿色化改造给予重点授信。

  



汕尾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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