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6-27
《汕尾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 2022-09-0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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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划编制背景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深“双城联动”、打造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等国家战略背景下,汕尾被赋予“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打造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重大使命。同时,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在“十四五”发展期间将要实施“粤东西北金融倍增工程”,这给汕尾市金融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期”和“窗口期”。

  在《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支持汕尾积极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同时提出将汕尾的都市区部分纳入深圳都市圈范围,推进汕尾主动承接核心城市功能疏解、产业资源外溢、社会服务延伸,加快吸引现代要素流动集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都市圈。在《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坚持“双城引领、全省联动”,充分发挥广深“双城联动”作用,带动粤东西北地区优化金融生态、开展普惠金融试点,缩小粤东西北与珠三角地区金融发展差距,实现全省金融协调发展”的任务,同时提出实施“金融倍增工程”,“完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政策支持体系和金融对口帮扶机制,引导珠三角地区金融资源回流反哺。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地市争取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大力推广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水平,创新涉农信贷产品、发展农业特色保险,助力乡村振兴。”同时,市金融工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中的精神和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金融业发展现状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为推动我市金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基础和理论支撑而编制此规划。

  二、编制过程及进展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市金融工作局高度重视《汕尾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提供金融业发展数据资料,组织开展了系列座谈活动;开展实地调研活动,了解监管部门以及在我市展业的金融机构对汕尾金融业发展的建议。借助外部资源,选取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承接该规划编制工作,并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切实保障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实操性。

  (二)广泛征求意见,为高质量编好规划夯实基础。《规划》编制前,我局组织召开专题调研会,听取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汕尾金融业发展问题的意见建议;在编制过程中,我局结合我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业发展的需求,充分与第三方编制团队进行对接沟通协调,认真对《规划》框架内容进行反复论证修改,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我局于2021年10月31日征求了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共18个单位意见,共收集到4条意见建议。经逐条认真研究后采纳4条,并根据采纳意见对规划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11月1日至15日,我局亦就《规划(征求意见稿)》在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告期内,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11月22日,我局发出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共37个单位意见,收回反馈意见7条,经逐条认真研究后采纳6条,对市商务局的反馈意见部分采纳,并根据采纳意见对规划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第三次征求意见稿。11月24日至12月23日,我局亦就《规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在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告期内,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2022年2月9日,我局发出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共43个单位意见,收回反馈意见3条,经逐条认真研究后采纳3条,并根据采纳意见对规划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汕尾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4月26日,市司法局出具审核意见,原则同意《汕尾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6月23日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汕尾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共设八章,各章题目及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共包括两节。发展基础部分别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农村金融改革初显成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显著等方面总结“十三五”以来汕尾市金融业发展的基本现状、分析目前汕尾市金融业发展态势。发展环境部分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带来金融新机遇、“粤东西北金融倍增工程”为汕尾提供新发展机遇、汕尾开放合作为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环境、金融风险将呈多样化隐蔽性、未来地方金融监管难度将提升等方面分析汕尾市“十四五”期间金融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及困难。

  第二章 总体要求共包括三节。明确汕尾市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汕尾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列明汕尾市未来五年金融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包括金融总量、金融组织数量、信贷市场规模、保险市场规模、资本市场规模及特色金融业态发展成效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目标。

  汕尾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类别

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金融总量

金融业增加值

亿元

95

金融业增加值/GDP

%

6

金融组织

金融机构(法人+分支机构)

35

地方金融组织机构

15

信贷市场

本外币存款

亿元

2000

本外币贷款

亿元

1600

不良贷款率

%

1

保险市场

保费收入

亿元

50

保险密度

1500

保险深度

%

3.2

资本市场

上市公司(含北交所)

6

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

3

新三板挂牌公司

6

区域性股交中心挂牌公司

120

特色金融

涉农贷款余额

亿元

600

普惠金融贷款余额

亿元

200

绿色金融贷款余额

亿元

200

科技贷款余额

亿元

150

文旅创投金融(基金融资)

亿元

70

  第三章 加快金融空间载体建设,提升招商引资能力。共包括三节。本章节分别从高标准规划建设金融产业基地、大力实施金融招商引资、积极对接大湾区金融资源等三个方面规划了推动汕尾市金融空间载体建设的工作任务,并从中提取出探索制定汕尾金融产业基地以及汕尾品清湖新区打造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壮大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大力实施汕尾市金融招商引资工作、创新汕尾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模式、对接大湾区金融资源等五大重点任务。

  第四章 做大做强金融体系,提升金融发展水平。共包括三节。本章节分别从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等三个方面规划了做大做强汕尾市金融体系的工作任务,并从中提取出做大信贷市场规模、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快发展保险市场、稳步发展新兴金融市场、推动汕尾市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分支机构发展水平、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及安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等八大重点任务。

  第五章 实施“金融+”工程,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共包括八节。本章节分别从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大力发展民生金融、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大力发展贸易金融、大力发展国企金融、大力发展海洋金融等八个方面规划了汕尾市推动“金融+”工程顺利实施,助力我市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主要任务。

  第章 完善政策性金融工具,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共包括五节。本章节分别从提高政府引导基金效能、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提升中小微企业续贷效率、用足用活货币信贷政策、完善银行机构评价激励机制等五个方面规划了提升政策性金融工具的措施,推动汕尾市金融高质量发展。

  第章 强化金融风险防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共包括三节。本章节分别从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持续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三个方面规划了“十四五”期间汕尾市强化金融风险防范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八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包括四节。从加强组织保障、加强政策保障、加强人才保障、加强督导评估等四个方面,提出细化规划目标、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指导意见。

  四、关于汕尾金融业发展指标变化的说明

  根据目前我市金融业发展之形势,在对汕尾市“十四五”主要金融业发展指标的预测过程中,编制组既坚持科学的分析原则,又充分考虑到汕尾市在新时期的发展机遇对金融业发展的牵引作用。通过科学方法论与现实条件论有机结合,综合研判认为汕尾市在“十四五”期间金融业发展将会面临以下机遇:一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中提出振兴革命老区,并要求各地在金融、投资、产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汕尾海陆丰地区是全国13块革命老区之一,金融支持革命老区建设发展为汕尾市金融业带来新机遇;二是在《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重点提出实施“粤东西北金融倍增工程”。汕尾作为粤东地区具有农业特色的城市之一,“十三五”期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成效显著,叠加省级金融政策支持之红利,位汕尾市深化资本要素市场化带来新的机遇;三是随着“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全面展开,汕尾作为广东省东翼沿海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对接深圳金融业深层次合作,承接深圳金融业辐射,对汕尾市金融发展带来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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