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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政府金融工作局2017年单位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7-02-1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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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尾市政府金融工作局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金融系统落实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各项决议及工作部署,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协调组织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研究拟定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等。

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市农村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市停业整顿城市信用社退出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汕尾办事处退出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等市级议事机构办公室均设在市金融局,由我局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汕尾市综合征信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农户征信的收集整理,系统的建设,查询使用,维护。

本单位包含下属事业单位:汕尾市综合征信中心,本部门包含下属单位预算内容。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汕尾市政府金融工作局核定编制6名,在职在岗5人。

下属事业单位汕尾市综合征信中心核定编制2名,人员尚未到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02.2万元(含人员工资费用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2万元(含人员工资费用等),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02.2万元,其中:工资及办公费用等基本支出预算51.7万元,占总支出的50.59%,比上年增加11.9万元增长29.8%。主要是:增员1人并增加津补贴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其中项目44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增长33.3%。主要是增加下属事业单位(汕尾市综合征信中心)工作经费11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政府金融工作局“三公经费”预算数18万元,比2016年增加4.2万元,增长3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1万元,比上年上升32.5%;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比上年上升27.3%。主要是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017年“三公经费”增加原因:由于我局2016年新批设的下属事业单位:汕尾市综合征信中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8万元,包括: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等费用。

2.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经费。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交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列,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汕尾市政府金融工作局2017年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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