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在中央金融委的统筹指导下,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把金融“五篇大文章”落地落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五个部分、二十条,分别从总体要求、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发挥银行保险机构职能优势、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组织管理体系、做好监管支持等五个方面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系统部署。
《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能优势,着力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五篇大文章”服务体系。要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专项领导协调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通过加大信贷资源投入、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设立专门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组织保障和资源倾斜。同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业务,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指导意见》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监管支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强化监管引领,持续完善“五篇大文章”政策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估检查,推动完善外部环境,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要严防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鼓励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督促指导,抓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细化政策要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统筹推进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
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61211&itemId=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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