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示范推广会在珠海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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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0日下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在珠海组织召开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示范推广会。省法制办、省质监局、省公安厅交管局、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中心、厅相关处室、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公司、省交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广州、佛山、珠海、江门、茂名、肇庆、惠州等市沿线高速公路路段公司相关负责人以及有关媒体共近二百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厅执法局罗俊略副局长主持,省交通运输厅徐欣副厅长、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郑顺潮局长、省交通集团蔡小驹副总经理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议首先由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公司、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开阳高速公路公司等四个试点示范单位汇报交流本地区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方面的做法和体会。
省交通集团副总经理蔡小驹同志表示,省交通集团全力以赴,支持和配合开展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省厅执法局郑顺潮局长作了《尽责履职,勇于担当,全面推进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的讲话。他指出了当前我省治超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肯定了试点示范单位在治超非现场执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提出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破解执法难题,提高执法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勇于担当,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执〔2017〕369号)要求,以“数据采集、违法发现、属地处罚、全省互联、信息共享、协同办案、过程跟踪、同步公开”
为总体思路和要求,积极推进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开展,实现全省综合执法一盘棋的目标。
徐欣副厅长对珠海、江门市交通局以及省交通集团、开阳高速、广珠西高速在治超非现场执法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强调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要做到“五要”:一要态度鲜明、二要执法规范、三要信息互通、四要宣传及时、五要设备保障,并要求各单位充分运用非现场执法手段,逐步实现全省协同办案,提高执法效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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