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水平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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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相关工作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17年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
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是科学评价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成效的重要手段。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对象为设区的市(州、盟)城市市区和县级行政区。评价内容包括建制村公路通畅率、建制村通客车率、城乡道路客运车辆公交化比率、城乡道路客运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等八项指标。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即AAAAA级、AAAA级、AAA级、AA级和A级。评价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按自我评价、实地核查、实地抽查、情况通报的程序实施。
经过近两年的持续发展,2017年我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水平较2015年显著提高,全省 所有地市均达到AA以上水平,其中 珠三角地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均达到AAAAA级,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地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基本达到AAAA级, 较2015年均提升了一个等级 。其中,发展水平评价为AAAAA水平的 地 市 有广州、深圳、湛江、惠州等 10个,占比47.62%, 同比增长100%; AAAA水平的 地 市 有汕头、韶关、梅州等 6个,占比28.57%, 同比增长100%; AAA水平的 地 市 有清远、揭阳、茂名和汕尾 4个, 其中茂名较2015年提升了两个等级,揭阳提升了一个等级。
据统计,全省21个地市已基本实现建制村公路通畅率100%,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5个地市实现建制村通客车率100%,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4个地市城乡道路客运车辆公交化比率为100%,已实现全域公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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