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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集团、广东电网有限公司等组织编制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于日前正式印发。
《规划》立足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实际,按照“注重衔接、互联互通;重点突出、差异发展;适度超前、桩车联动;节约用地、充分挖潜”的原则,优先沿国家规划或已建的骨干高速公路充电网布局,同步加强出省干线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布局;重点推进珠三角区域充电网络建设,同步加快开展粤东西北区域干线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建设;从发展全局的高度进行整体统筹,形成“桩站先行、车桩联动”的良性发展模式;通过布局改造加装充电设施,降低建设成本,节约土地资源,新规划建设或改造的服务区按照一定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规划》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成充电服务基本保障充分、充电补电及时高效、干线车辆畅行无忧的城际充电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广东省与周边省份、珠三角地区、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干线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互通。优先推动建设省内国家干线高速公路“一纵一横两辐射”,即京港澳、沈海、长深、广昆高速与珠三角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的城际充电设施,同步稳步推进粤东西北区域干线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建设。
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2018至2020年建设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站108.5对,1对指在服务区两边建设,0.5对指在服务区单侧建设,全部充电站数量即是217个,其中新增89.5对,2018年建设28.5对,2019年建设32对,2020年建设29对。其中,国家干线高速公路服务区计划建设充电设施35.5对;珠三角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计划建设充电设施40对,实现全面覆盖;粤东西北区域干线高速公路服务区计划建设充电设施33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