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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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海事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防范船舶触碰桥梁专项督查的通知》(粤海通航[2018]226号)要求,厅航道管理处与广东海事局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第二督查组,由省航道事务中心党组书记陆明生带队,于2018年6月6日至7日赴江门、珠海、中山市开展防范船舶触碰桥梁专项督查。
督查组现场乘船巡查了西江、赤粉水道、洪湾水道、小榄水道等航道,检查了潮荷大桥、荷塘大桥、莲溪大桥、珠海大桥、中山港大桥、小榄大桥等6座桥梁、江航933、江航938、惠嘉明珠、豪江明珠、中航927、中航923等6艘船舶,以及、江门世纪航运有限公司、珠海九洲游轮有限公司、中山港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航运企业的防范船舶碰撞桥梁情况,听取了当地交通部门、海事部门、航道部门落实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督查组肯定了三市在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专项治理所做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当前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一是加强桥梁业主单位、航运企业、船舶、船员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警示教育,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船舶碰撞桥梁防范能力;二是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大投入,完善现有老旧桥,梁特别是交通流量大的桥梁的防撞设施;三是以科技为手段,创新桥区水域信息发布、信息预警、管控等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四是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桥区水域监管;五是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意识,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整改工作务求实效,绝不能走过场、做样子;六是要着眼长远,总结分析,结合各地特点,形成防范船舶碰撞桥梁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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