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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优惠乘坐市城区公交车的通告》(汕府〔2018〕31号),自2018年7月19日起,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残疾人、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市属和市城区属中小学生(含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技工)等特殊群体乘坐市城区公交车实行优惠政策: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残疾人、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限户籍,免费乘坐市城区公交车;中小学生乘坐市城区公交车享受5折优惠。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燃油公交车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车优惠补贴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汕交〔2020〕311号)有关精神,现将第三方机构汕尾市红海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城区燃油公交车2021年度、2022年度(1月份至4月份)各类特殊群体乘车刷卡数据及拟补贴资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如对第三方机构汕尾市红海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城区燃油公交车车2021年度、2022年度(1月份至4月份)各类特殊群体乘车刷卡数据及拟补贴资金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邮寄方式以发出时间为准,送达方式请在工作时间送达。
来信请寄(送)汕尾市城苑街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邮编:516600。
联系人:李夏曼,电话:0660-3325231
附件1:2021年市城区燃油公交车特殊群体乘车优惠刷卡数据及补贴资金表.xlsx
附件2:2022年市城区燃油公交车特殊群体乘车优惠刷卡数据及补贴资金表.xlsx
附件3:汕尾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燃油公交车2021年特殊群体乘车优惠交易明细表.xlsx
附件4:汕尾市真诚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燃油公交车2021年特殊群体乘车优惠交易明细表.xlsx
附件5:汕尾市真诚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燃油公交车2022年(1—4月)特殊群体乘车优惠交易明细表.xlsx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