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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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8月31日,汕尾市城区逾期超过180天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货运车辆25辆(详见附件1、附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现拟依法注销该司。如对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的《关于注销汕尾市宝恒工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反映。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来信请寄(送)至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综运股(地址:汕尾市城区春晖路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第二办公区,邮编:516600,电话:0660-3290009)。超过规定时限和未遵守上述要求的,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将不予受理。
附件:1.汕尾市城区逾期超过180天未年审货运车辆汇总表 .xls
2.汕尾市城区货运企业逾期超过180天未投入货运车辆汇总表.xls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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