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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规定,广东广量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有限公司受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开展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项目主要内容及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风险因素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概况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属于汕尾新港区,本项目选址于碣石湾西部、汕尾红海湾遮浪街道以北、施公寮半岛以西的白沙湖内,项目陆域平面布局规划与汕尾红海湾电厂码头陆域接壤,占地面积39.9731公顷(最终以实际测量和统计面积为准)。
项目拟建设2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结构按10万吨级预留),建设内容包括:码头结构、水域疏浚、装卸工艺、陆域形成、道路堆场、生产及辅助建筑物、供电及照明、给排水、消防、控制及计算机管理、通信、暖通、除尘、导助航、绿化环保等(具体以实际规划建设为准)。
建设计划为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工期为3年。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项目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评估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14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资金补偿和安置进度是否能及时到位、征收过程、被征收村民就业及生活是否能得到妥善安置、工程施工对现有地质、地貌的影响、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影响、水体污染物排放、固体废弃物、生物多样性破坏、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火灾、洪涝、台风灾害、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加强本项目征拆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和及时,要着重落实“三个到位”:情况掌握到位、资金管控到位、审核把关到位;
(二)针对项目范围各类地质灾害体的危险程度、稳定状态、规模大小和对工程的危害程度,结合危险性分区评估结果,采用重点防治、次重点防治和一般防治。
(三)做好施工期及工程运营期噪声、扬尘、废水等的控制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制定项目风险管理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构建快速灵敏的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风险事件,防止发酵成重大、特大型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五)对于天气等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必须做好预防措施,生产过程需注意安全生产危险。为杜绝安全事故,还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和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执行安全作业标准;
(六)对网络舆情进行全面、细致的监控和预警。一旦遭遇网络舆情危机,政府部门必须迅速做出反应,并且针对不同的舆情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当发生网络舆情危机后,舆情应对主体应当及时梳理和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弥补漏洞和不足。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一)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6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评估机构或评估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二)评估机构:广东广量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有限公司
(三)评估委托单位: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四)联系人:吴科,电话0660-3324226, 邮箱:sw3324226@163.com。
(五)评估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黄金路1号东莞天安数码城B区2号807号
(六)评估委托单位地址:汕尾市城区城苑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