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 交通动态 > 汕尾交通动态
中共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3-12-11 09:3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10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2022年11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及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迅速召开落实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坚决承担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分管领导、各相关部门对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巡察整改组织机构,厘清工作思路及程序,明确重点和要求。2022年12月7日,局党组书记召开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察整改专题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及国家、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成立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印发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责任领导、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台账,对每一个问题进行责任细化,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明确责任部门、具体负责人和责任期限,力求整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完成专项巡察整改任务。

  二是持续推进落实,确保整改成效。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坚持以身作则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并严格要求其他党组成员始终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通过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形成了思想到位、步调一致、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局党组会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持续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

  三是认真查漏补缺,强化制度建设。局党组持续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完善自身制度建设,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完善印发制度机制,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真改实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多次在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深刻认识推进“三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全面部署交通运输领域乡村振兴工作,深入推进高质量完成农村公路建管养护等任务,着力补齐民生出行交通领域短板,全力推动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持续推动各项乡村振兴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加快推动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抓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谋篇布局,在交通领域统筹谋划推进一批“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的项目。四是大力推动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综合物流等产业和业态。高质量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短板,推进骨干交通网、物流网向城镇覆盖,建好乡村发展的“毛细血管”,夯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交通基础。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

  全局性的谋划方面:一是从全市整体考虑,结合上级关于农村公路建设攻坚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部署,落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二是不断加大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涉农资金申报的指导力度,通过发文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增加市本级涉农资金申报份额。三是组织市公路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学习市级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各县(市、区)履行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主体责任,落实涉农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四是开展全市交通领域内的省市“十四五”各个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调整工作,从全局角度进一步指导全市交通领域重大项目调整工作。

  项目前期谋划方面:一是从2022年起利用“三区三线”的调整划定工作窗口期,积极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接属地有关部门,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等要素调整工作。二是在资金要素保障方面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部省补助资金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有力减轻地方配套压力。针对农村公路地方财政配套压力大的情况,利用好中央车购税奖补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加大项目支持力度。三是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申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必须提交施工图设计及批复文件、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具用地意见和配套资金证明材料,有效遏制了项目申报后难以实施的情况。四是组织召开省市“十四五”中期评估调整和全市交通规划系统工作部署座谈会,落实好下一步的项目谋划工作。

  3.关于抓好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短板的问题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制定印发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计划和规定频率对全市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的重要原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近2年合格率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严把原材料和施工过程质量关、加强监理单位管理工作、规范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三是组织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邀请专家教授进行集中授课,对农村公路安全管理重点和关键环节作专题宣讲和培训辅导,进一步提高了全市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水平,夯实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工作基础。四是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强化联动协作列入工作要点,质监、基建、安监、铁路、公路事务中心、综合执法支队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对重点在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生产、防汛防暴雨及节假日前检查等综合督查工作,严厉打击未按规定提交质量监督手续、逃避质量监管、拒不整改等行为,形成震慑作用。

  交通基础设施及“四好农村路”建设方面:一是强化设计管理,印发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促指导,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审批流程,压实各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按规范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同时,指导各地优化施工设计,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用有限的资金高质量建设农村公路。二是通过开展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月一调研,一月一通报”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推进情况的督办督导力度,切实查摆问题,并加以协调解决,督促各县(市、区)提高站位,多措并举推进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三是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联合相关部门向进度滞后的县(市、区)政府发送提醒函,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加强工作推进力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在开展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同时,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海丰县、陆丰市2021年度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2022年,海丰县、陆丰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成功被确定为创建单位,并于2023年顺利通过现场验收。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法律法规、行业规章要求全面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导监管,高质量建设好“四好农村路”。持续抓好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结合今年各县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滞后的情况,我局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印发工作提醒函,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推进合力,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履行主管监管责任,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项目指导、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开展“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指导和省级涉农资金申报工作培训,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业务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工作流程,提高系统录入质量和完善申报流程。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了解最新涉农资金申报方向,在申报项目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工作对接。三是印发 “四好农村路”涉农项目储备入库工作指导文件,并联合市相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前往各县(市、区)开展巡回培训,现场解答有关问题。

  2.关于对涉农资金非农化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省级有关管理办法开展涉农资金非农化问题监管工作,落实各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并对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严禁项目资金使用超出涉农资金支持范围。加强对各县(市、区)及下属单位专项资金设立专账单独核算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各下属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专账单独核算工作,并要求进行自查。

  3.关于乡村振兴规划资金分配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时限要求和市级财政支出管理办法规定,做好项目摸底排查、制定分配方案、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议等工作。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相关制度文件,明确资金分配方案制定流程和报批程序,落实各参训单位资金分配各环节由专人负责管理,力促资金分配效率进一步提高。组织召开油补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对油补申报及分配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和交流,要求各地加强学习,熟悉流程,高效科学做好油补资金分配工作。

  4.关于对下属单位涉农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及时督促市公路事务中心加快项目推进力度,按计划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保障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督促市公路事务中心及时梳理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对资金支出情况及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汇总,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市公路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资金使用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并不定期对资金使用单位的省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及支出进度排名进行通报,落实各地、各单位抓紧抓实资金支出进度工作,认真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快交通项目建设,及时支付专项资金。

  5.关于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不够透明的问题

  一是及时将省级交通建设资金明细分配计划在局官方网站公示,并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执行。二是组织开展培训,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乡村振兴资金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提高各单位业务水平和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的合规合理性,增强群众对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三)一体推进“三不腐”,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1.关于资金分配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及“三重一大”制度,要求下属单位严格执行重大支出报告市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对于各项重大支出事项,先在本部门班子会议研究审议,再报市局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确保各项支出严谨合规。二是制定印发乡村振兴资金廉政风险管控管理工作制度,为乡村振兴资金廉政风险管控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落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2.关于项目被违法转包和虚增工程量支付资金问题

  一是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市场督查工作,督查内容包含核查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建设市场监管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工程承发包、招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勘察设计管理、造价管理检查、基建程序执行情况检查等。二是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承包和工程款支付的监管力度,特别是项目被违法转包和虚增工程量支付资金等违规行为。三是要求各地各单位厘清建设、竣工、结算、支付程序,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存在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全面消除农村公路廉洁风险、安全隐患,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3.关于工程项目采购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印发开展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及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在本辖区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及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二是召开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推进会,对市场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压实再部署,要求各地各单位从根本上重视基建程序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有效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杜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印发关于发布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度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4.关于项目管理不到位,多计项目工程进度款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重大事项信息掌握的准确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报告项目内容调整变更信息,不断加强资金使用单位认真履行工程管理职责的督促力度。二是督促市公路事务中心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机构,加强危桥改造等公路工程项目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各工程进度项目与费用管控,避免工程量多计漏计,推动项目顺利进行。

  5.关于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指导市公路事务中心制定印发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检查制度、养护应急物资日常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完善资金使用机制,加强对公路养护、建设的管理,同时做好后续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归集工作。加强养护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一线养护人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同时,要求一线人员认真做好路面巡查、现场记录、巡查记录、现场拍照取证工作,为项目下一步统一实施提供充分的论证材料。二是要求市公路事务中心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及“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支出报告市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确保各项支出严谨合规。三是落实专人负责对养护物资设施出入库及库存情况进行登记,对物资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对于损耗物资及时进行备注登记,形成台账及库存盘点表,确保物资数量准确无误,堵塞漏洞,杜绝风险。

  6.关于农村客运油补资金核发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落实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农村客运车辆多计非农村客运业务里程进行全面核查,并清退补助资金。二是认真做好我市营运车辆运营里程数据申报工作,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企业落实专人负责里程数据审核,并对企业上传的里程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里程予以剔除,保证数据真实、有效,把好数据审核关,从严从紧做实做细油补资金有关工作。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成立市局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情况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实地抽查各县(市、区)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情况,对客运配套设施、车辆相关服务设施、车载卫星定位设备以及客运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走访村委会和向村民了解情况,对走访和抽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要求涉及县区和企业对照问题落实整改。同时,充分发挥“两客一危一重”、电子围栏等监管平台动态监控效能,加强对车辆运营轨迹的抽查和监管。四是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客运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车辆运营,保障油补资金真正起到支持农村客运发展的作用,真正服务于农民群众,确保农村客运线路开得通、留得住,切实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指导直属分局制定印发《汕尾市城区出租车油补资金发放工作规范》,明确补助资金用途、发放对象、发放流程及发放纪律,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城区出租车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加大对市城区出租车公司内部运营及驾驶员档案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出租车公司经营行为。

  7.关于市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探头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市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一是参加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情况,会上结合纪检组工作职责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建立常态化整改机制,推动取得整改成效。二是组织召开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巡察整改专题警示教育会,由纪检组长对局重点岗位、重点部门人员进行授课,以原市公路系统腐败案件为例,深刻梳理该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反思剖析,达到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目的。三是多次组织观看乡村振兴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并要求各部门开展集体讨论,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四是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乡村振兴资金廉政风险管控管理工作制度,严控资金管理使用风险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将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始终做到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持续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加强学习,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继续认真落实专项巡察整改主体职责,坚持不懈抓好全系统的专项巡察整改落实后续工作。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坚持加强部署和推进。对需要坚持长期推进的工作,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将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与服务全市交通运输大局相结合,不断提高项目谋划站位,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健全资金统筹、管理、使用、监督的全过程、各环节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实施资金使用闭环管理,加强重点项目抽查,做到吃透上情、把握实质,写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奋力推动汕尾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聚焦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抓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谋篇布局,全面加快在建交通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建设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管,不断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把汕尾建设成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现代化滨海城市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60-3328916;邮政信箱:汕尾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编码516600;电子邮箱:swjtysj3324670@126.com。 




  中共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12月11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交通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