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人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哪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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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件:《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08年第8号
施行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条款内容:
第二章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的特点、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
(二)招标项目内容、要求和经营期限;
(三)中标人数量;
(四)投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投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所需提交材料应当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的可行性报告、进站方案、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六)需提交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数量以及提交要求、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七)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法;
(八)开标的时间、地点;
(九)评分标准;
(十)中标合同文本;
(十一)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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