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 政民互动 > 交通知识库 > 热点问题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人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哪一些?
  • 2021-10-19 08:3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打印

  依据文件:《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08年第8号

  施行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条款内容:

  第二章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的特点、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

  (二)招标项目内容、要求和经营期限;

  (三)中标人数量;

  (四)投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投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所需提交材料应当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的可行性报告、进站方案、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六)需提交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数量以及提交要求、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七)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法;

  (八)开标的时间、地点;

  (九)评分标准;

  (十)中标合同文本;

  (十一)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交通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