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以及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在乘坐长途班车时收费标准
|
打印 |
依据文件:《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
施行时间: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条款内容:
班车客运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伤残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按照所乘班次执行票价的50%计算。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