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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货运相关服务经营者超限超载、配货等行政处罚的是什么?
  • 2021-12-13 11:0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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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4年)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应的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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